隆安县古潭乡振义村古穷养猪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1日委托广西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隆安县古潭乡振义村古穷养猪场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隆安县古潭乡振义村第四村民小组“古穷”一带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42935.049m2,主要建设猪舍、生活区和环保区等,购置风机、水泵等设备,预计年出栏50000头生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广西隆安县谷开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潘总
(3)电子邮箱地址:3175612402@qq.com
(4)通讯地址:隆安县古潭乡振义村第四村民小组“古穷”一带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编制单位名称:广西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电子邮箱地址:5304018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广西隆安县谷开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